未成年人所生子女监护权怎么办_世界滚动
来源:法师兄    时间:2023-01-17 16:08:40


(资料图)

未成年人没有监护能力,其所生子女由外祖父母、祖父母担任监护人。《民法典》第二十七条: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。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,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:(一)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(二)兄、姐;(三)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,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。

关键词: 未成年人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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