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用来回收公司债权的公司可以吗
(资料图片)
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“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的债权、债务,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。”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:“公司合并,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,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-
车检政策10月1日起有新变化 10年内客汽车每两年申领检验标志2022-09-16
-
佰能蓝天2022年中报 上半年度净利205.71万元 同比下降32.21%2022-08-17
-
北京丰台区所有封控管控区域已经全部解封2021-11-16
-
河北枣强封控区域15日全部解封2021-11-16